解决机构
建筑厅
程序与需要时间
对有1/500 和 1/2000比例尺详细建设规划的建设地点(称为有规划地点)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没有详细建设规划的建设地点(称为还没有规划的地点)处理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据有规划的地点的性质和规模投资如果要考察地形那上述时间还没含考察时间,但考察时间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投资项目文件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建筑厅,时间:01天。
b) 建筑厅:接收、审查文件;组织考察地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若有),签名并盖章文件、地图后转到县、社人民政府以签名及盖章;时间:有规划的地点是03个工作日,还没有规划的地点是13个工作日。
县、社人民政府接受、审核文件,盖章文件、地图后将结果转给建筑厅(每级02个工作日)。
完成上述那些步骤,建筑厅将申请书附加文件、地图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起草文件同时申请省人民政府领导签署批准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
文件构成
1. 投资者的项目建设地点介绍申请书(投资者自己起草)。
2. 有关部门的投资批准书。
3. 通过批准的投资项目附加出资证明书(若有)。
4. 根据VN2000坐标系的1/500比例尺地形考察地图(附加AutoCad格式图画光盘)
5. 通过县、社人民政府确认签署的由有法人资格、实施能力咨询单位实现的1/500比例尺地点规划地图(确保不重叠地方任何项目、工程)
文件数量:0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