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为工业区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的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与成立公司或分公司不相关、150亿至3000亿资金以下不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D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D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注册颁发出资证明书:08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3000亿资金以下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D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D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3000亿资金以上不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D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D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3000亿资金以上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D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D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与成立公司或分公司相关、3000亿资金以下不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注册颁发出资证明书:08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与成立公司或分公司不相关、3000亿资金以下不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注册颁发出资证明书:08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3000亿资金以下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3000亿资金以上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3000亿资金以上不属于按条件的投资领域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将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3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7天从收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工业区里的项目签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文件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 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同时签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委员会把结果转给投资者,时间:08个工作日。各有关部门要参加建议,有责任将结果转给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5个工作日从收到处理机关申请书起算。

c) 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接收结果,同时将结果传给投资者,时间:01个工作日。

帮助永福省工业区里的企业进行辅助工业产品生产项目

不需要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处理时间不超过09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委员会接收及审查文件后转到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时间:01天。

b.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收和审查文件后将文件申请省委员会,时间:03天。

c.省委员会审查及发放为企业支持决定,时间:02天。

d.投资促进委员会为企业支付津贴,时间:03天。

*需要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处理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程序及时件处理与上述相同添加3 – 4天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永福省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电子信息页

    设立电子信息页的许可证号49/GP-TTĐT由广播、电视和电子信息管理局2020年4月13日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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