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机构
计划与投资厅
程序与需要时间
处理时间不超过23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投资项目文件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文件,起草审核结果报告后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16个工作日。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批准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5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
文件构成
1. 投资者的申请书(计划与投资部2009年02月17日签发的02/2009/TT-BKH号通知TT表格);
2. 展开批准书(对分期投资项目);
3. 项目批准、项目补充、有关预计的决定;
4. 资金分配确定决定。
文件数量:0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