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家资金完成项目的决算之审查、批准手续

解决机构

财政厅

程序与需要时间

总时间不超过:对于A小组项目04个月03天;B小组项目03个月16天;C小组项目04个月;建立建筑技术经济报告的项目03个月;具体如下:

a) 委员会接收资料和根据规定检查资料的合法性,转给财政厅解决;时间01天。

b) 财政厅:接收资料和根据规定审查决算;举行开会征求意见或将文件发给跟投资项目有关的各机关、单位以征求意见或申请中央部门意见(若有);时间:A小组项目03个月21天;B小组项目03个月06天;C小组项目03个月21天;建立建筑技术经济报告的项目02个月21天。

各相关部、委有责任参加意见并将结果转给财政部;时间:A、B小组项目12天;C小组和建立建筑技术经济报告的项目从收到财政厅申请意见文件之日起为10天。

在要申请中央部门意见的情况下,财政厅提出文件和负责联系或直接跟有关部委进行工作以早日有结果。

对于复杂项目资料审查时发现错误要从收到委员会转到的资料之日起在30天内完整、补充,财政厅要有书面文件的意见发给委员会;在01天的时间内,委员会向投资者通知来补充完善;从收到委员会的通知之日起在15天内,根据通知内的要求投资者到委员会缴纳资料;收到投资者的补充资料之后,在01天之内委员会将资料转到财政厅。

审查完之后,财政厅建立呈文跟工作记录表附件项目决算审查结果报告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接收资料,审查手续,编写文件,向省人民政府领导递呈签名批准并将结果转到委员会以还给投资者;时间:A小组项目10天;B小组项目08天;C小组和建立建筑技术经济报告的项目为07天。

d) 委员会接收并在委员会将结果还给投资者;时间01天。

文件构成

1. 投资者的决算批准建议呈文(正本)

全部项目的总决算报告,对于有许多工程项目的预案结束时呈最后项目决算。

2. 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决算报告(正本)

B1。完成项目决算综合报告

B2。相关法律各文件

B3。过去每年实施投资资金情况

B4。根据完成工程和工程项目的决算建议投资费用

B5。新增固定资产

B6。移交流动资产

B7。清算和项目债务的情况

B8。提供资金、贷款、清算投资资金的数据对照表

B9。完成投资资金决算报告

3. 相关法律各文件(正本或副本)

(按照财政部2011年2月14日规定关于属于国家资金的完成项目决算的19/2011/TT-BTC 号通知)

3.1项目/技术经济报告的投资主张和批准

3.1.1.关于投资主张的各文件(若有)

3.1.2. 第一次项目/技术经济报告的批准决定

3.1.3. 调整、补充项目/技术经济报告的批准决定(附件专业机关调整、补充的各报告/呈文)

*备注:在批准技术经济报告的情况下,技术经济报告的批准决定同时是预算批准决定。因此要附件审定/审查预算权

3.2 设计、预算的批准各决定

3.2.1 第一次设计、预算批准决定

得到批准的审定/审查预算权

3.2.2 调整、补充的设计、预算批准决定(附件呈文/报告)

得到批准的调整、补充审定/审查预算权

3.2.3.考察方案任务批准各决定(考察提纲)

得到批准的考察费用预算表

3.3.关于选择承包商工作的各决定

3.3.1 投标计划批准的各决定和投标计划补充调整决定(若有)

3.3.2 要求资料/招标资料/具有竞争性邀请资料的各批准决定

3.3.3.选择承包商结果的各批准决定

3.3.4.对于有发生补充的工程,补充标段价格和中标价格的各批准决定

3.4.其他相关的各法律文件

3.4.1. 永远停止实施项目、工程、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2. 延长施工时间的决定/文件(若有)

3.4.3. 项目管理费用预算的批准决定附件详细预算(若有)

3.5. 关于拆除平面补偿的各法律文件

3.5.1. 土地撤回和土地分配建立项目的各决定

3.5.2. 拆除平面补偿方案批准各决定(附件得到批准的拆除平面补偿详细方案)

3.6.使用开发投资资金的规划项目之法律文件;审批权限部门取消的项目投资准备费用。

3.6.1. 建立规划或准备投资项目的主张文件

3.6.2.提纲批准决定(对于规划项目)

3.6.3. 规划建立费用预算批准决定(附件预算表)

3.6.4. 投标计划批准决定(对于规划项目)

3.6.5. 投标/指定承包商结果批准决定(对于规划项目)

3.6.6.规划批准决定(对于规划项目)

3.6.7. 项目取消批准决定(对于被取消项目)

4. 各经济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投资咨询合同,项目管理咨询合同(若有),各合同附件/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补充合同(正本)

4.1. 原本合同

- 合同谈判书(若有)

- 估量综合表和跟合同附件的价值

- 合同价值计算表(详细)

- 招标资料/要求资料

- 投标资料/得到批准的提出资料

- 合同补充维修的各文件(若有)

4.2. 各合同附件/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补充合同

- 估量综合表和附件价值

- 补充合同价值计算表

- 招标资料/补充部分得到批准的要求资料(若有)

- 投标资料/补充部分得到批准的提出资料(若有)

4.3. 完成项目审计合同(若有审计)

4.4.工程保险合同(若有)

4.5.设备价值评审合同

价值评审单据

5. 验收各文件

5.1.对于建设施工合同

5.1.1. 工作验收记录

5.1.2. 建设施工阶段文件

5.1.3. 工程部分完成验收记录

5.1.4. 工程使用的材料验收记录(若有)

5.1.5. 材料测试

5.1.6. 为工程安装设备的文件(若有)

5.1.7. 包括计算运输成本的验收或确定覆盖土地、倾倒废料土地或材料的运输距离之文件。

5.1.8. 完成工程建设施工估量验收的各文件

5.1.9. 完成验收记录和工程投入使用的交接文件

5.2.对于设备安装供给合同

5.2.1. 安装设备验收记录(若有)

5.2.2. 静态安装验收记录

5.2.3. 无载单动/联动验收记录

5.2.4. 有载单动/联动文件

5.2.5. 关于技术设备信息,设备来源的资料和根据合同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5.2.6. 关于材料/设备来源的资料。对于根据国家规定或交接标段方规定必要检定设备的设备检定

5.2.7 技术转让培训验收记录,附件决算单据

5.2.8. 完成安装设备和交接投入使用的验收记录

5.3. 对于投资咨询合同包括:咨询考察设计建立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图建立预算,咨询选择承包商,咨询管理项目,咨询考察并建立规划。

5.3.1. 完成咨询资料交接验收记录

5.3.2. 工作验收记录和完成咨询清算验收记录

5.3.3. 工程施工监督结果报告

5.3.4. 考察结果报告(对于地质考察)

5.3.5. 考察工作验收记录(对于地形考察)

5.3.6. 规划图案验收记录/完成规划报告

5.4.对于检定符合于工程品质的合同

5.4.1. 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审核咨询文件交接的验收记录

5.4.2. 实验记录

5.4.3. 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审核报告

5.4.4. 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6. 已完量价值决算(附加里面有决算文件的USB闪存盘)

(正确顺序:中标,补充/额外费用)

6.1. A- B 量决算书 建设区

依照时间的实现数量分开表(对于有补偿支付制度的工程)

6.2. A - B 量决算书 提供/装备设备

依照时间的实现数量分开表(对于有补偿支付制度的工程)

6.3. A - B 量决算书 考察(地形、地质)

6.4. 综合决算书和征地补偿具体支付

6.4.1. 具有收钱方和各利益相关方签名的征地补偿支付表(对于没有收钱方签名的情况下,审核时候必须提交补偿支付凭证)。

6.4.2. 征地补偿委员会支付决算综合表 附加征地补偿委员会支付凭证。

6.5. 规划项目决算表(计费记录)

6.6. 项目管理支付决算综合表

依照01/QT-QLDA 表、有国库确认的项目管理支付报告。

6.7. 所卖投票文件钱的支付决算表(对于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不负责的项目)

7. 独立审计

7.1. 审计许可证(对于不需要审计的项目)

7.2. 独立审计机关的决算审计结果报告

7.3. 审计报告验收记录

7.4. 投资者的审计结果的文件

8. 国家督查、检查、审计机关的结论书(若有)

8.1. 督查机关的督查结论书

8.2. 检察机关的检查记录

8.3. 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8.4. 投资者执行政府督查、检查、审计机关的结论情况报告书

9. 与工程项目决算有关的资料、文件

9.1. 管理委员会费用支付凭证(对于有一个项目的投资者)

9.2. 管理委员会费用分配表(对于有两个项目以上的投资者)

9.3. 提交工程保险的凭证、账单

9.4. 设计图纸与工程落成图纸(对于由改变设计而有数量、容量产生补充的工程)

9.5. 延长施工时间许可证、资料

9.6. 审核费用支付的账单

9.7. 桩基压缩实验费用决算文件包括:已批准的预算;承包商选择文件;合同;工程完成费用决算表;桩基实验结果表(对于有桩基实验费用的工程)

文件数量:0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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