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除工业区外的FDI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

为与成立公司相关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注册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注册步骤:07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公司相关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公司相关及要通过总理批准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分公司相关的投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注册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07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分公司相关的投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分公司相关及要通过总理批准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公司或分公司不相关的投资项目注册签发出资证明书。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注册:07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与成立公司或分公司不相关、要通过总理批准的项目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算申请总理与中央各有关部门时间);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项目(与企业或分公司成立不相关)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步骤。

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FDI项目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以分立方式来成立新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为项目颁发出资证明书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为项目进行出资证明书签发审核处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总理时间,若需要的话);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07天,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以合并方式来成立新企业签发出资证明书

为项目颁发出资证明书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07天,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为以兼并与收购方式来成立的企业签发出资证明书

为项目颁发出资证明书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签发出资证明书:07天,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审核:12天。

如果项目属于要通过国家中央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话该项目要有总理的批准,计划与投资厅接收投资者文件02天之后要申请有关的中央政府。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对大规模的投资项目或对全省的投资吸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计划与投资厅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组织为投资者举行颁发出资证明书典礼。

注册成立分公司(与投资项目不相关),代表处,企业场所

处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a) 投资促进于援助委员会据规定接收与审查文件(若投资者有印章刻制申请文件、印章登记、税务登记同时与申请签发出资证明书的话委员会都要接受)后将投资者的文件转到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接收、审查与征求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有关部门意见(若有),将申请表和出资证明书转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理时间:07天。

各有关部门要参加意见同时将结果转回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5天从收到计划与投资厅的征求意见起算。

对申请印章雕刻和印章登记、税务登记的投资者文件,计划与投资厅要通过“一站服务”形式来处理,同时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投资促进与援助委员会把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回投资者。

c)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收文件,审查手续同时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出资证明书,将结果转到投资促进委员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文件和结果和出资证明书转给投资者,时间:01天。

d) 投资促进委员会在委员会总部进行接收文件和为投资者转回结果,时间:01天。

  • 永福省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电子信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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