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机构
计划与投资厅
程序与需要时间
总时间(工作天):03天;具体如下:
a) 委员会接收资料和根据规定检查项目资料的合法性,转给计划与投资厅;时间01天。
b) 计划与投资厅: 接收资料,检查合法性并写确认单:时间01天。
c) 委员会接收结果并在委员会将结果还给投资者;时间01天。
文件构成
投资项目注册表(计划与投资部2006年10月19日颁发的1088/2006/QĐ-BKH号决定I-11附件表格)
资料数量:0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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