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IPA的职能、任务

永福省投资促进与支援委员会(永福IPA)是永福省投资促进与支援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关,接受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 指导委员会主任的直接、全面指导并由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管理。

委员会的职能为咨询、帮助指导委员会组织实现促进、支援、吸引内外商直接投资于永福省的各个活动。是接触、引导、接收资料的线索并转到有神权的各机关来解决依照“一门联通”机制的一些行政手续。在预案落实过程中组织实现各个投资支援服务活动。

委员会是有收、有法人资格、有章子的公立事业单位并依照法律规定开立账号。

住所落在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永福省、永安市、栋多坊、阮寨道路38 – 40号。

任务与权限:

1. 促进、改善投资环境:

a) 主持、帮助指导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建立并组织实现关于投资促进、支援的各事项,短限、中限与长限计划。

b) 配合、研究帮助指导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建立,颁行投资吸引的各机制与政策。参加建立投资促进支援领域的法律规范文件;

c) 帮助指导委员会建立资料基础,提供信息,机制,政策,投资吸引促进法律,支援企业连接于对话系统:永福省政府与企业。

d) 跟相关机关单位配合研究提出各措施,目的为改善投资环境并提高省级竞争能力指数(PCI)。

2. 接收和处理投资的行政手续:

a) 跟相关机关主持配合来帮助指导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颁行并组织实现依照“一门联通”机制的行政手续解决配合规制。

b) 是预案资料的接收线索,转到有神权的各机关来解决行政手续并将结果还给各投资者,如下:

– 针对各FDI, DDI投资预案的行政手续:

+ 考察投资地点并提供建设规划信息。

+ 介绍建设投资地点。

+签发投资许可证或登记投资(包括登记经营,刻章,注册税务代码)。

+ 审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境保护承诺登记;消防。

+ 关于土地的各手续:回收土地,交接土地,让租赁土地并转换土地用途;签发土地使用权、附着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资产的所有权的证书。

+ 签发建设许可证。

– 针对国家预算资金的建设投资预案的行政手续。

+ 审定工程建设投资预案。

+ 审定工程施工时间延期补充。

+ 审定工程建设投资预案补充。

+ 审查国家预算资金的完成预案结算;

– 针对官方发展援助(ODA)使用投资预案的行政手续。

– 由省人民委员会交予的相关其他行政手续。

c) 主持配合引导,支援并实现服务解决各相关其他行政手续,在预案落实投资过程中帮助投资者。

3. 实现服务、咨询、支援给投资者与企业的各活动:

a) 帮助指导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颁行并组织实现关于对话和接收、处理以及将投资者和企业的建议反映于永福省行政机关的配合规制。

b) 设立投资者、企业与永福省行政机关之间的对话通讯系统;是接收线索,综合意见,反应投资者和企业的建议,提出给指导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交予各相关机关解决,调解困难、障碍,同时预案在落实之前和落实之后解决投资者的相关投资手续问题。

c) 实现咨询引导的各服务活动;建立由有神权机关交予的呼吁投资优先预案名单的有些预案资料。

d) 配合组织普遍关于投资活动的各机制、政策、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培养培训提高在全省有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的能力与各软技能。

4. 其他任务与权限:

a) 帮助指导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 指导委员会委员长实现一些任务:追踪,检查,监督实现投资促进及支援的任务。

b) 参与省人民委员会的定期和突然会议、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和全省的各单位部门的投资促进支援的会议。

c) 委员会跟内务局和相关单位主持配合来建立委员会的工作规制并向人民委员会省长报告来审查决定。

d) 依照法律规定管理组织委员会的编制、干部、职工、职员、财政、资产。

đ) 实现由省人民委员会省长交予的其他任务。